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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18来源:
深南督〔2015〕694号
市住建局:
肖幼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旧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区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一项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的措施,南山区一直以来积极支持推进,并已依据省、市两级颁布的相关政策办理了市军休二所、太子山庄8#楼、翠竹园5#楼、龙福苑家属区共4个既有住宅项目的加装电梯审批手续。但从南山区乃至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整体情况看,该项工作仍面临着相关程序未具体明确、资金筹集存在困难等方面的问题。
为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遇到的问题,市、区两级行政职能部门也作出了多方面的努力。
一是制定政策明确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流程。2011年5月,市规划国土委印发了《既有单元式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程序(试行)》,2013年12月,结合具体操作实际情况修编并印发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上述文件已对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划审批条件及具体程序进行了明确。同时,市住房建设局亦编制《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指南》,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施工、消防、电梯备案、工程验收的办理程序及条件进行收集汇编。待该“指南”编制印发后,既有住宅业主可直接按其规定的流程申报各项审批手续。
二是结合网络等途径协助市民了解加装电梯相关事项。在南山市场监管分局、南山公安分局消防支队等职能部门的政府网页、公众微信号上均可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的行政审批手续进行查询。同时,南山区各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应业主要求派工作人员对拟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进行现场查看,协助、指引业主顺利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三是编制参考案例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推广。市规划国土委现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参考案例图集》,其中针对7种不同形式住宅单元的具体情况设计了加装电梯的参考方式。现阶段区职能部门可将相关案例图集提供给来咨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事项的既有住宅业主,下阶段我区亦计划对相关案例进行主动推广,为既有住宅业主加装电梯提供方便。
至于加装电梯资金筹集的问题,根据《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第三条,业主应当承担加装电梯的相关费用,主要筹资方式包括业主按比例筹集、提取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提取专有部分业主住房公积金等。根据上述意见,现阶段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资金筹集方式主要是业主自筹。
南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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