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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18来源:
深南督〔2015〕684号
市发展改革委:
廖海兰等代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17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区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南山区全区登记社康中心85家,执业的80家(5家因拆迁或租赁到期重新选址等原因暂停业),基本形成15分钟就医圈。2015年上半年社康中心门诊量达171万人次,有效分担了公立医院就诊压力,有效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缓解“看病难”的问题,基本解决了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但是,社康中心业务用房问题制约社康可持续健康发展。一直以来,社康业务用房以租赁为主,全区执业的80家社康中心有67家(附表)为租用性质,占比84%,区政府全额补助房租,自有物业16%,社康业务用房不稳定难以保证社康中心长期稳定运营,制约了其功能的发挥。
为保证社康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我区采取措施切实提高社康自有产权业务用房比例。主要方法是通过规划政府物业置换、长期租用、购置三种方式来提高自有业务用房比例。
一、区物业办梳理本区600平米以上的项目,将项目地点和交付时间告知我局,我局结合社康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需求,合理规划,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整合社区卫生资源,调整社康中心布局,分区分批置换租赁的社康业务用房。
二、目前我区有20余家社康中心在同一租赁物业营业达十年以上,其中大部分是集体物业,这部分房源相对来说较稳定,长期续租的可能性大。此类房源短期内无合适的政府业务用房置换,与业主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保证社康业务用房房源的稳定性,利于社康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三、政府出台了购置社康业务用房的相关政策以支持促进社区健康服务发展,我区已加大购买力度,提高社康业务用房的自有率,稳定社康中心业务用房,能买的一定买。蛇口人民医院的桃花园社康中心的购买已进入签约阶段,南山医院正在洽谈田厦社康中心业务用房的购买事宜,对于实在无法购买的社康中心,继续全额补贴社康中心业务用房的房租,解决社康中心的后顾之忧。
南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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