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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5-20来源:
深南府督复〔2016〕82号
叶青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油气库等重大危险源问题的建议》收悉。南山区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油气及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基本情况。
(一)深圳中石油美视妈湾油港油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取得《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油库用地、码头为自有,用地期限至2046年8月;美视油库有成品油储罐8个,4个汽油罐及4个柴油罐,总库容9.8万立方米,年周转量约102万吨,有码头两个,共8000吨级;该油库现有员工99人;油品主要供应深圳、东莞、惠州、汕尾等地区,其中占深圳市成品油供应量约21%。该油库为港口一级重大危险源。
(二)深圳市南油石化有限公司妈湾油库(隶属于中石化)成立于1992年4月,取得《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油库、码头用地为自有;妈湾油库有成品油储罐8个,5个汽油罐及3个柴油罐,总库容8万立方米,年周转量约280万吨;该油库现有员工44人;主要通过中石化珠三角成品油管道进油,尚未启用码头;油品主要供应深圳地区,占全市成品油供应量约43%。该油库为港口一级重大危险源。
(三)深圳市广聚亿升石油化工产品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4月,取得《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主要从事液体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经营业务;公司用地、码头为自有,用地期限至2039年4月;广聚亿升公司有储罐74个,总库容约11.6万立方米,暂未储存危险化学品,现存的聚醚及基础油年周转量约25万吨,有码头两个,共4万吨级;该公司现有员工92人。该公司为港口一级重大危险源。
(四)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一湾仓储分公司成立于1989年3月,取得《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主要从事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仓储经营业务;公司用地、码头租用自蛇口工业区,期限至2023年;该公司有成品油储罐17个,总库容5.75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9个,总库容1800立方米,年吞吐量约240万吨,主要供应珠三角地区,有码头两个,共6500吨级;公司现有员工138人。该油库为港口一级重大危险源。
(五)中南赤湾油库为深圳市中南石油有限公司下属油库,于1986年1月建成投产,中南石油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油库用地及码头系租用赤湾石油基地土地,期限至2023年12月;赤湾油库有成品油储罐6个,均为柴油储罐,总库容1.6万立方米,年周转量约8万吨,主要供应深圳地区及海上工作船舶;油库现有员工50人。
(六)空气化工产品气体(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用地系租用自蛇口工业区,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蛇口工业区也已明确不再续租;空气化工公司有气体储罐6个,主要储存氧、氮、氩及二氧化碳等工业气体,总库容约200立方米,年周转量约65万瓶,主要供应香港、深圳及珠三角区域,其中工业气体供应量占全市18%左右;公司现有员工165人。
(七)嘉实多(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取得《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用地租用自蛇口工业区,期限至2046年8月;嘉实多公司现有储罐18个,总库容0.99万立方米,主要储存液体非危险品;该公司产品供应全国的汽车厂、4S店,其中占我市供应量约15%;现有员工270人。
(八)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还有中石化华南销售分公司深圳输油管理处成品油输送管道(南山段)长约20公里,主要输送汽油、柴油等成品油至深圳市南油石化有限公司妈湾油库;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输送管线长约10公里,主要输送液化天然气(LNG),设计压力9.2兆帕,运行压力8.2兆帕。
(九)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共有4处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总堆存能力约1246标准箱,年吞吐量约4.69万标准箱。分别为两处港口一级重大危险源及两处港口二级重大危险源。
目前,上述油、气、危险化学品及其他企业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二、南山区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该片区主要危险品企业的安全主管部门为市交通运输委,LNG管道的安全主管部门为市住建局,我区主要承担属地监管责任,配合市交通运输委、市住建局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监管。
(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监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分工,由我区配合市交通运输委,开展对中石油美视妈湾油库、南油石化妈湾油库、中海油一湾油气库、中南石油赤湾油库、广聚亿升、蛇口和赤湾集装箱码头等7家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1、严格安全执法检查。我区采取“高频率、盯防式”的执法手段,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按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及安全专家,对上述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排查及消除安全隐患。
2、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应急协调机制。2015年,我区配合市交通运输委港货局,开展了赤湾港区、蛇口港区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演习,检验相关部门及企业的应急反应能力。
3、成立南山区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借助专业力量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8.12”天津爆炸事故后,根据建军书记、王强区长要求,在原有安全专家组基础上,联合市交委港货局成立了危险化学品专家组,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工作。
(二)加强对非港口类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
非港口类危化品企业包括空气化工、嘉实多等企业,我区对上述企业同样采用“高频率、盯防式”的执法方式,全面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其中,空气化工公司用地将于2016年底到期,逐步减产转移,我们严格督促企业不能降低安全要求,坚决避免在减产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实施关停或搬迁存在的困难。
(一)相关企业的关停或搬迁尚未列入我市议事日程。
据了解,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指挥部主要负责我市东角头、清水河油气库企业的搬迁整治及规划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油气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等企业的关停及搬迁暂未列入计划。根据东角头油气库现址搬迁及新址建设的经验,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油气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等企业的关停及搬迁进行选址及建设工作也将是相对漫长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二)相关企业关停或搬迁将对成品油及润滑油稳定供应产生影响。
南油石化妈湾油库、中石油美视油库、中海油一湾仓储分公司、中南赤湾油库等单位的成品油供应总量约占全市的50%-60%左右,如关停或者搬迁上述企业又不能实现产能无缝衔接,相当长时期内将对我市乃至周边地区的成品油稳定供应保障产生严重影响;嘉实多公司的润滑油供应如果因关停或搬迁受到影响,影响范围会更加广泛;其他企业的工业气体、液化石油气等产品供应也会因关停或搬迁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相关企业关停或搬迁将给员工的生活带来不便。
上述前海蛇口片区的企业已经营多年,多数员工也在附近安家落户。据了解,多数员工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如立即开展关停及搬迁工作,相关企业至少上千名员工需要分流安置,其家属的生活也将受到较大影响,极易产生维稳上访的情况。如因企业关停或搬迁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款,政府将承担相当大数目的费用。
(四)相关企业关停或搬迁需要支出巨额的补偿费用。
根据我区与东角头油气库企业开展搬迁补偿谈判工作的经验,政府部门要求企业关停或搬迁而需要补偿的费用将会是一笔数目巨大的款项。而在相关企业用地及证照未到期的时候进行搬迁补偿,付给相关企业的赔偿费用会更多。尽管开展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油、气及危险品企业的关停及搬迁工作存在一定困难,我区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努力推动工作早日筹划开展。
四、根据建议思路,南山区将要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请示报告。我区将积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涉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油气及危险品企业搬迁的有关工作。
(二)继续采取“高频率、盯防式”的执法方式,配合市交通运输委、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前海管理局共同加强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有关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库区内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特此致函。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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