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学定等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百忙之中对全市各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区房屋安全管理,禁止拆建改造房中房的建议》(第20180019号)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各级领导均高度重视该建议,我区作为分办单位。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回复意见如下:
我区深刻认识到由于“房中房”大多采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材料阻隔,且人员密集,没有足够的逃生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的严重性。从2017年开始,我区就将“房中房”整治做为一个民生工程来抓,大力开展“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对擅自做出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力求尽快消除我区“房中房”安全隐患顽疾。截至目前,全区各街道共排查出“房中房”3035套,目前已整治3016套,整改率达到99.37%,剩下19套拟于6月底前整治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工作部署
2017年,南山区在全市率先打响“房中房”整治第一炮。春节过后第二天,时任南山区委书记姜建军率队到南头街道荟芳园小区现场检查“房中房”情况,现场要求以荟芳园小区为突破口,试点开展“房中房”整治工作,着力破解“房中房”整治难题,为全区“房中房”整治探索试点经验。南头街道快速响应,立即对荟芳园小区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房中房”违规问题,而后立即组织召开荟芳园小区“房中房”整治专题工作会议,群策群力、齐抓共治,最终该小区91套“房中房”全部顺利完成整改,成功打响了“房中房”专项整治第一枪。试点成功后,区委区政府又迅速召开现场会,全面总结推广南头经验,周密部署,正式铺开全区“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区共召开“房中房”整治工作相关会议40余次,区领导带队检查“房中房”整治工作50余次,有效助推了“房中房”整治工作进程。
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区安委办在2017年全市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将“房中房”专项整治作为全区十四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进行部署,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延续到2018年6月底,确保“房中房”整治实效。针对“房中房”整治相关标准无法准确辨析、中介经营的“房中房”的情况较为突出问题,又先后印发了《南山区“房中房”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引(试行)》、《关于落实物业区域“房中房”管理责任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房中房”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和主体责任人的职责和“房中房”整治的法律依据、工作程序、强制措施,为“房中房”整治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引。各街道、部门迅速行动,按照市、区文件要求和区领导指示精神,及时制定本辖区、部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任务的全过程,全面铺开“房中房”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整治
(一)全面摸底排查。为尽快消除我区“房中房”安全隐患顽疾,坚决防范“房中房”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步骤、有力度地建立“房中房”长效管理机制。区安委办迅速组织各街道开展“房中房”排查摸底工作,厘清房屋出租利益链条,建立明细台账。经排查摸底核实,全区各街道共排查出“房中房”共3035套,涉及313小区。其中南头978套,南山885套,西丽37套,沙河104套,蛇口295套,招商362套,粤海312套,桃园62套。
(二)强力推进整治。按照“房中房”整治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指引,全区各街道、部门以荟芳园小区为试点经验,一是通过宣传发动户业主进行“房中房”自改自拆;二是采取先整治隐患大的木板房、石膏板房,再整治砖房;先整治租赁期满的,再整治还未到合同期限的方式逐步推进;三是通过由各街道联合社区工作站开展现场督导;联合消防部门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消防改造等方式鼓励居民群众配合整改;四是在城中村问题严峻片区配合建设小型消防站,增加配置消防器材等方式,稳固消防设施,增强该片区的处置应急能力。通过先易后难等多种方式,全区迅速铺开“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高潮,依法查处各类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违法行为,截止2018年5月31日,全区共组织出动检查23344人/次,3035套“房中房”,已整改3016套,整治率达到99.37%,效果显著。
(三)强化督导跟进。为进一步压实“房中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区委(政府)督查室、区安委办多次联合对各街道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区安委办还分别于2017年11月23日、2018年5月17日专门下发督办函,对各街道“房中房”整治工作进行督办,进一步强化对房中房整治工作的督导和跟进,要求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发动
为切实让小区业主、租户等单位意识到“房中房”的存在所带来消防安全、房屋承重、治安管理等一系列隐患问题,全区各街道、部门不间断地采取发放安全告知书、粘贴温馨提示、悬挂横幅、联合公安机关约谈训诫“房中房”经营者等方式,对小区管理单位、业委会、业主、“房中房”业主、租客等相关群体开展宣传动员。截至目前,全区共召开各类宣传动员会议207次,发放宣传资料共42852份,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群众对于“房中房”消防安全隐患和进行整改的必要性的认识,达成隐患整治共识,形成整治高压态势,切实有效推进了“房中房”整治工作任务。
今后,我区将继续推进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住宅区房屋的常态化监管,在开展剩下19套“房中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同时,积极开展回头看,全力防范隐患“回潮”,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居住环境。
以上回复意见,敬请参阅。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山区督查室 陈继鸽 26662505
南山区安监局 甘丽聪 2666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