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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人大第(2018042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8-08-15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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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胡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排除城中村安全隐患的建议》(第20180421号)已收悉。我区作为分办单位。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回复意见如下:
  一、发挥职能监管作用,加大消防安全整治力度
  针对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多、安全生产问题频发、租住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强等问题,我区一直高度重视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平台作用,协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城中村”及违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中村及“三小”场所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社区和“城中村”消防通道排查整治,以及消防安全“进村入户”工程,为城中村建筑免费配备灭火器,开展城中村消防水源普查和维护改造,组建20支城中村专职消防队。
  二、加强联勤联动,做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2018年,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山区“城中村”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南山辖区城中村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包括:智慧基础设施、社区治安、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弱电管线、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秩序、生活污水治理等。根据该文要求,区消安办牵头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和用电安全治理工作,指导推动各街道办改造完善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打通村内消防车道,按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以村为单位建立小型消防站,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逐栋建筑确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管理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建筑进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实现“城中村”消防安全“七个一”“七必须”(“七个一”,每个村建立一支专<兼>职消防队;每个专<兼>职消防队配备一套消防装备;每个片区至少有一处消防水源;每栋楼至少有一条楼梯通到屋面;每套房至少有一个逃生口;用可燃材料分隔的房中房一律拆除;每户都有一本防火手册。“七必须”,必须配齐消防栓;必须保障消防供水;必须至少建立一个小微型消防站;必须建立日常消防管理机制;必须严管“三小场所”;必须确保出租屋逃生空间;必须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推广使用“建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系统”,应用“消防安全设施物联网系统”对建筑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联网监控,以建筑为单元对消防安全管理进行建档,做到“一户一档”分级管理。同时,对“城中村”片区用电安全隐患整治,更新改造老旧线路,推进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三线”下地。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实维护消防安全
  将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有力推进职能部门、各街道共同参与“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全区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制定综合治理整体方案,消防安全治理和用电安全治理一并纳入实施;同时,区消安办已启动城中村片区用电安全治理。重点抓好“城中村”出租房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出租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风险管控的各项措施要求。巩固基层消防基础,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技防措施运用,推广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自治管理
  各社区积极引导居民实现自治管理,通过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强化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建立体验式、警示性宣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社会化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以上回复意见,敬请参阅。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山区督查室     陈继鸽   26662505
  南山区综治办              2654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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