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程朋胜委员:
首先真诚的感谢您对我局物业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同时感谢您对我局指导各街道办在业委会选举和运作方面所做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
为做好规范业委会运作,指导街道办、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委会的监督管理,根据提案内容,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现将相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业委会选举制度
(一)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流程,规范选举文本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街道办事处、物业行业专家及法律人士的建议,我局制定了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流程图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图,编制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推荐表、一式三联的选举票样、重新选举公告、补选公告等示范文本。
(二)发布业主委员会运作指导规则
2018年8月17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正式发布“1+3文件”,其中《南山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运作指导规则(试行)》在业委会选举方面,完善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核定等制度,已对各街道办、工作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人数200多人次。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各街道办事处可在指导过程中,帮助小区建立完善业主委员会运作管理机制,如会议记录制度、监管机制等,使业主委员会的决策、财务等日常运行工作公开透明。
在提高社区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同时,我局已通过第三方服务,委派律师到各街道办事处跟踪指导业主委员会选举及运作。
二、建立物业企业诚信体系
(一)建立履约评价机制
我局将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针对在南山区物业服务招投标平台参与投标并成功中标的企业,在其进驻小区服务满一年后,组织专家对此类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形成评价报告,发布物业服务评价结果,供今后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参考,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
(二)定期发布南山区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通报
2019年4月1日,我局已通过深圳商报发布了《2019年第一季度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的通报》,共涉及7个物业服务企业,24个住宅和商业项目,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三)探索“公安+住建”的物业管理新模式
为进一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我局会同南山公安分局聚焦物业日常管理和执法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以物管保安队伍管理薄弱环节为切入口,建立“公安+住建”的组合拳评价体系,对小区治安管理水平和物业管理水平进行可量化的统筹评价,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全方位考核。我局会同南山公安分局已于2019年4月份制定《南山区物业管理水平指数评定工作方案》。物业管理水平指数由物业管理水平、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物管投诉四个部分组成,评定结果客观体现物业小区管理水平的高低及居住环境质量的优劣,促使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从而减少安全隐患和各类纠纷事件,同时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小区业主委员会、广大小区住户在管理、甄选物业服务公司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我局会同南山公安分局计划于2019年7月份和12月份分别完成两次全区物业服务评价及发布评定结果工作,考核数量不低于600个物业服务项目,并通报评定结果。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