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9来源: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充分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区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关切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
(一)深化主动公开,通过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通知公告、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等共计347条;通过“学习强国”深圳学习平台、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蛇口消息报、创新南山、湾区消息等线上媒体平台共播发政府新闻信息88条次,回复社会留言、舆情关切453条(区人民政府网站留言216条,舆情429条),充分保障了市民知情权。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采取多样的受理方式,满足申请需求。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人负责制、法制审核制和复杂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答复内容合法、程序合规、形式合理。2024年共计受理信息公开547件,同比增长162%。主要原因为我局涉及民生部门较多,社会关切事项较多,其中商品房领域的涉众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多,增长较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按照市、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丰富,尤其是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无法满足群众的关切。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精神和工作要求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尤其是加大对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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