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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05 09:00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1.①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98万元。 ②下浮率计取规则如下:若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总价在50万(含)至100万(不含)时,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再整体下浮10%;若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总价在50万(不含)以下时,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则无需下浮。概算复核不计费。 ③最终结算价以合同取费标准和造价站复核为准,且合同结算金额不超概算批复造价咨询费。咨询酬金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咨询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网址详见2023年7月24日我署发布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及投标咨询电话:0755-26038653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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