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1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相关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含中介服务、举办人才交流大会等业务需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人事外包、测评、咨询等业务需办理《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
现将2026年4月21日前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和《人力资源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请社会各界对名单内机构进行监督,如有异议欢迎向我局反馈。(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514室,邮编:518000,联系电话:26562683)。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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