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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01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委托方仅针对辖区内零星违法建筑拆除进行委托,单个违法建筑拆除工程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采取派单制管理。服务期满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或实际工程金额达到50万元,项目自然终止。
二、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投标系统内附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
3.投标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提供近三年的相关业绩。
投标网址详见2023年7月26日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及投标咨询电话:0755-26038653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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