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 EN
新闻搜索 服务搜索
时间:2025-12-06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本项目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相互有控股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且分工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管理规定。
二、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投标系统内附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
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网址详见2023年7月26日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及投标咨询电话:0755-26038653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