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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2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项目管理单位,除单独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投标单位外,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资质(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3.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4.若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须由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拟派。
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且其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22〕1号)的相关规定。
二、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投标系统内附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
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网址详见2023年7月26日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及投标咨询电话:0755-26038653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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