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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6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深圳市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及调整补充)》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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