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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河道水上运动管理规定 (试行)》政策解读

主题 《深圳市南山区河道水上运动管理规定 (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 2025年7月23日10:00
嘉宾 南山区水务局规划审批科负责人唐树平
主办单位 南山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

  各位观众,大家好!

  欢迎大家观看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之解读南山系列访谈。“解读南山”是南山区委(政府)办主办、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承办的政务公开访谈栏目,主要是围绕南山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定期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全方位解读南山区重点工作、惠民惠企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打造阳光、透明的政务公开环境。

  本次“解读南山”系列访谈,邀请到的是区水务局规划审批科负责人唐树平,请她来解读《深圳市南山区河道水上运动管理规定(试行)》制订背景以及具体的政策措施。

  嘉宾: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为加强南山区河道水上运动管理,促进水上运动健康、有序发展,南山区出台了《深圳市南山区河道水上运动管理规定(试行)》,您先给大家具体介绍下制订背景可以吗?

  嘉宾:好的,主持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环境质量提升,市民亲水乐水需求日益增长,水上运动作为新兴亲水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关注和喜爱。但水上运动管理涉及职能部门众多,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内容又主要明确了大的原则、无具体操作细则,难以指导水上运动落地走实。经研究,水上运动开放和管理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无明确的经营主体确认路径;二是缺乏水上运动配套设施建设规划依据。

  为规范水域使用,推动水上运动行业蓬勃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我们编制了《深圳市南山区河道水上运动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

  主持人:《管理规定》所说的水上运动包含哪些呢?

  嘉宾:《管理规定》中对“水上运动”的定义来源于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帆船(板)、桨板、赛艇、皮划艇、龙舟、摩托艇、滑水、潜水(蹼泳)、极限(冲浪、漂流)等项目。

  主持人:目前南山区有哪些河道适合开展水上运动呢?

  嘉宾: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道包括了河流、湖泊、水库库区、人工水道、行洪区和蓄滞洪区。经过我们前期梳理和初步评估,目前南山区有13条河流和14个湖库适合开展水上运动,近期可落地的有桂湾河、前湾河、双界河、大沙河、中心河等5条河流和长岭陂水库、人才公园、前海公园芦趣湖、中山公园逸仙湖、荔香公园荔香湖、四海公园湖等6个湖库。

  主持人:规范水域使用,推动水上运动行业蓬勃发展,大家最关心的应该是《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您能否介绍一下?

  嘉宾:《管理规定》共6章30条,由总则、职责分工、经营性水上运动项目管理、水上运动赛事管理、监督检查、附则六部分组成。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名词定义、活动原则和管理原则。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区水务局、区文体局、区城管局等主要责任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第三章经营性水上运动项目管理,明确了经营性水上运动项目的招标定标、报批报建、合同监管等重点环节的具体要求。第四章水上运动赛事管理,规范了水上运动赛事管理流程和明确了经营主体、赛事组织者、职能部门等各方安全管理责任。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了水上运动经营主体的义务和禁止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同时,明确了部门监管、考核评估、责任查处等要求,确保职能部门能够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第六章附则,明确了解释机关及施行有效期。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河道是公共资源,那怎么样去确定水上运动项目的经营主体呢?

  嘉宾:我们都知道,水上运动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首先水上运动是体育活动,主管部门是文体;其次,水上运动涉及水域的使用,主管部门是水务;再者,水上运动还涉及岸上(公园)的设施使用,主管部门又是城管。因此,《管理规定》明确了由上述三个部门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河道和公园用地的有偿使用进行公开招标,联合确定水上运动项目经营主体。

  主持人:作为一个市民,要如何参与水上运动呢?

  嘉宾:一方面,市民可以参加由公开招标选定的专业运营机构,组织的各类水上运动活动;第二,区政府还将定期开放公益体验时段,市民可以通过"南山文体通"平台预约免费参与。

  主持人:河道使用权归全民所有,我们如何平衡经营主体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呢?

  嘉宾:根据法律规定,河道作为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具体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履行所有者职责,本《管理规定》仅对开展水上运动有偿使用河道作出规范和指引。一方面,联合招标人会通过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就河道、公园可开展经营性水上运动项目的范围、内容及有偿使用方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并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评估;另一方面,在后续招标文件中会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公益时长)的问题,适当释放一些公益性时长来保障公众利益。

  主持人:谢谢唐科的解读,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了《深圳市南山区河道水上运动管理规定(试行)》。许多企业和市民对《管理规定》非常关注,我们也收到很多网友的提问,还请唐科解答一下。

  网友“迎风帆船”提问:本《管理规定》中的水上运动是否包含垂钓呢?

  嘉宾:感谢网友的提问。刚刚我们也聊到了,《管理规定》关于水上运动的定义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垂钓不在这个范围里。不过,南山区相关部门近期正着手研究休闲垂钓活动的规划管理事宜,请关注区政府官方动态,后续将发布相关信息。

  主持人:网友“碧海蓝天”提问:水上运动是涉众活动,大型赛事和常态化的活动会导致多方面的问题,如水质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等,如何加强安全屏障?

  嘉宾:《管理规定》从原则遵循、职能部门管理职责、责任主体义务三个维度,系统构建了安全管理的制度框架。

  原则维度:总则第四条确立了在河道开展水上运动应遵循“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的基本原则。

  职能维度:第十条厘清了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职责;

  责任维度:第十九条聚焦水上运动赛事组织者,对其在赛事筹备、水域救援、医疗救护、应急处置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必须严格落实安全办赛的各项规定。第二十三条则着重规定了经营主体在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及履行日常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责任。

  主持人:好的,谢谢唐科!

  请市民朋友们继续关注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参与“解读南山”系列访谈。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见!

  嘉宾:观众朋友们,再见!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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