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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6来源:南山区司法局
为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调解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深圳市南山区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研究制定工作已纳入我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针对《规定》内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26日14:30。
(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大楼13楼1301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方式公开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本次听证会将由我局结合报名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遴选具有代表性的9名听证参加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听证参加人报名表(详见附件3),并于2024年8月2日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fjjck@szns.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深圳市南山区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报名”。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组织安排,按听证议题顺序理性表达观点,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另行公布。
(四)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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