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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5来源:南山区
近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南山区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全区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中下旬。
其中,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4日,验核材料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15日,7月底前完成材料核验和招生录取工作。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大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幼儿还需持有如下材料: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招生原则为适龄优先、就近免试、公平公正。各幼儿园应在4日前通过本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幼儿园应在招生信息中公布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幼儿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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