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土地查违等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爱国卫生、水务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全纳管、常态化监管、备案管理以及执法等工作;按照法规授权或区政府委托,履行其他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1.综合科:负责党建、廉政风险防控、文秘、会务、调研、信息、档案、保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协调联络、投诉转办、督查督办、拟订规章制度等工作;负责统筹年度预算编制、财务报账、辅助人员考核等工作;负责理论学习、宣传舆情、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法制科:组织拟订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和业务操作规程;承办执法案件审理、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等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筹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行政听证工作;负责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查和法律解读工作,协助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承办有关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及行政执法文书的修订、印制、管理工作;统筹行政执法案卷的归档、评查、公示等工作。
3.城市管理科:负责市容环境、爱国卫生、水务等城市管理工作。
4.一中队:负责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规划土地违法行为外,其他纳入街道综合执法范围的违法行为;按照法规授权或区政府委托,履行其他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二中队:负责土地查违等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全纳管、常态化监管、备案管理以及执法等工作;按照法规授权或区政府委托,履行其他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