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党工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团结、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街道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 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5.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推动社区共建共享、共驻共治和居民自治。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
6. 领导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人民武装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7.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法治建设,做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宣传,凝聚共识和力量,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街道领导干部直接服务联系群众等制度。以群众利益和需求为导向,加强民生保障,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9.综合协调辖区内的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住宅小区和房屋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对辖区内各类执法工作和网格化管理进行监督考核并组织群众开展评议。
10.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居民自治工作。
3.负责综治维稳工作,做好司法、信访、劳动关系协调,出租屋管理、网格管理等工作。
4.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做好三防、救灾救援、消防、食药安全监管等公共安全工作。
5. 负责辖区的公共服务工作,统筹辖区服务资源,做好辖区政务服务、群众性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对口帮扶、养老助残、“双拥”、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社区服务工作。
6.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做好违法建筑查处、土地整备、市容环境、爱国卫生、水务、工程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更新等工作。
7.负责征兵、民兵训练、人防管理、国防教育和宣传等工作。
8.负责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做好企业服务、集体经济监管、统计等工作。
9.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