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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3171U/2024-0013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深圳市南山区传染病防控月招标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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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深圳市南山区传染病防控月招标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自行采购,对2024年深圳市南山区传染病防控月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2024年深圳市南山区传染病防控月招标,项目编号NSCDC20240826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024年深圳市南山区传染病防控月招标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投标报价高于该上限的,应当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32024年深圳市南山区传染病防控月招标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2024年深圳市南山区传染病防控月招标期限: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及考核履约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甲方有权不续签。

  如进行续签,续签不得超过2次,年度续签不得超过1次。

  5、报价要求:项目总价上限为6万,投标报价高于该上限的,应当作为投标无效处理。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税金、服务成本、交通费、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剩余50%作为尾款。活动结束后开展项目考核,采购人依据考核结果在中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剩余尾款。

  ①考核结果为满意则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尾款;

  ②考核结果为一般则支付尾合同总价的20%作为尾款;

  ③考核结果为不满意,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尾款不再支付。

  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期至收到等额增值税发票后再支付款项。

  以上采购人支付时间是指采购人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中标人支付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等原因而导致价款不能及时到账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以此拒绝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付款材料不齐或者不及时,后果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有权在支付价款时扣除中标人按照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补偿金。

  5、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本项分值小计

1

宣传内容

(1)是否切合传染病防控月主题;(0-10分)

(2)宣传内容是否清晰、准确、科学、无错误。(0-10分)

20分

2

宣传方式

(1)宣传方式是否具有多样性和创新性;(0-5分)

(2)宣传渠道是否覆盖了预期的目标受众群体;(0-5分)

(3)宣传效果是否容易被受众理解和接受。(0-5分)

15分

3

宣传物料的质量

(1)宣传材料的设计和制作质量;(0-5分)

(2)宣传材料是否具有美观性;(0-5分)

(3)宣传材料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0-5分)

15分

4

受宣传方满意度

(1)受众对宣传活动的活动满意度反馈情况;(0-4分)

(2)宣传过程中的互动质量;(0-2分)

(3)是否有活动反馈收集和分析。(0-4分)

10分

5

现场组织和管理

(1)中标人工作人员的专业性;(0-3分)

(2)中标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0-2分)

(3)活动现场的组织和管理是否科学有序。(0-5分)

10分

6

时效性

(1)活动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0-5分)

5分

7

成果提交

(1)是否提交活动总结报告;(0-2分)

(2)报告的完整性和深度。(0-3分)

5分

8

人身安全保障

(1)活动现场是否有科学的安全措施;(0-5分)

(2)是否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0-5分)

10分

9

场地安全与管理

(1)场地设施安全性;(0-3分)

(2)场地布置规范性;(0-3分)

(3)活动期间场地秩序维护。(0-4分)

10分

10

事故处理与响应

如发生事故,发生时是否及时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提交事故报告和保持事故记录的完整性。

-

*发生人身损害、伤亡事故或严重场地安全事故

(1)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处理情况,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总分中扣除1-10分;

(2)如发生在场人员或参与人员伤亡事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总分中扣除10-20分。

(3)如因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故意、过错或过失情形,导致在场人员或参与人员伤亡事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总分中扣除20-30分。

  备注:

  (1)考核结果评定标准:

  ①总分在80≤x≤100分,考核结果为满意;

  ②60≤x<80分,考核结果为一般;

  ③x<60分,考核结果为不满意。  

  (2)考核结果将作为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并可能影响中标人未来参与采购人项目的资格。

  (3)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7、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工作信息):中标人及其关联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从采购人或第三方处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非公开信息、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数据以及本合同各阶段成果文件。

  2、涉密人员范围: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3、保密期限:长期。

  4、泄密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中标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20%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损失超出上述数额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标人因泄密取得的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及由投标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得方法:2024年9月2日- 9月6日的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络方式(附上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sncdczwk@szns.gov.cn或邮寄到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5室,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权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予提供招标文件,资格审核通过,将会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四、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6日14:30时。投标文件可递交或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95号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16日14:30时,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95号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5室,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5-26649854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