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高校师生、社区居民及园区工作者之间的友谊,营造团结协作、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 “三城融通”,我办拟开展2025年深圳大学城“桃源杯”足球友谊赛。现拟聘请一家服务公司承办该活动,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深圳大学城“桃源杯”足球友谊赛。
二、项目预算
24.9万元。
三、赛事情况
(一)赛事时间
2025年3月-6月(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赛事地点
桃源群众足球公园;
(三)赛事项目设置
8人制足球赛;
(四)赛事规模
桃源街道辖区高校、企业、社区共12支足球队伍(每队限报2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
四、赛事服务需求
服务公司应坚持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办赛理念,创新赛事内容,打造提升赛事品牌的质量和影响力。服务单位应按照中国足球赛事的最新标准,制定出办赛计划书,严格按照计划完成赛事的承办工作,并承担承办的责任和费用,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赛事竞赛要求。
(1)服务单位应保证赛事参赛队伍不少于12支,且参赛队伍均来自桃源街道辖区校区、社区、园区,参赛的园区企业,须为桃源街道辖区内注册单位。
(2)竞赛组织。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足球赛事的要求和合同的规定制订竞赛规程,并经采购单位核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裁判员的邀请、组织和培训等工作。
(4)工作团队及工作计划。服务单位应至少于赛前15天派出不少于10人的专业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应分别具备专业足球比赛组织经验,熟悉足球比赛报名、竞赛、裁判、安保、医疗救护、后勤服务等方面业务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5)其他竞赛组织要求。
(二)赛事宣传要求。
1、服务单位负责落实赛事品牌设计、赛事传播和赛前广告宣传,并在赛前10天提供完整的方案供采购单位审核。
2、服务单位需对本次赛事赛前赛后提供不少于5篇新闻推送和报道,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移动媒体等方式。
(三)赛事场地布置要求。
服务单位需对赛事现场的氛围进行营造,包括但不限于刀旗、A字板等形式。
(四)赛事物资要求。
服务单位负责购买提供赛事所需的物资,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物资、竞赛器材包括但不限于:
1、奖牌及奖杯:服务单位需根据赛事主题设计具有赛事独有特质的奖牌及奖杯,数量应满足赛事需求。
2、奖品:服务单位需提供赛事所需的团队及个人奖品。
3、赛事用水:服务单位配备的饮用水和运动饮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数量应满足赛事的需要(包含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安保、医疗等人员用水)。
4、其他物资:服务单位需配备满足比赛用的手旗、工作证、指示牌等竞赛物资。
如参赛选手人数有变化,则根据实际人数按一定比例进行调整,调整方案须以书面方式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五)赛事综合保障要求
1、服务单位需根据赛事规模自行向辖区公安部门报备并按要求配备足额的安保人员。
2、服务单位需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体育运动意外险。
3、服务单位需为本次赛事配备足额的医护人员。
4、服务单位需根据赛事规模制定安全处置预案。
5、服务单位需对本次赛事安排暖场节目及啦啦队并承担相应费用。
6、服务单位负责赛事的善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扫垃圾、公布比赛成绩、意外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等事宜。
以上内容为正常开展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全部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服务后被发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服务需求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资格要求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9、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事项(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0、投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承诺函、工作方案、近三年公司业绩、《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等;
11、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2、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内容或格式雷同的情况,则视为串标,我办有权直接废除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9:00~18: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六、评审方式
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我单位将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评判标准如下:
备注:价格部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七、投标文件格式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至我街道提交投标文件或在公告期内将投标文件寄至我街道,文件格式自拟。
供应商需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并将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好密封工作。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采购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0755-26991706。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