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公布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
2024年,我办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条,其中,通知公告137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信息公开报告1条,机构职能更新17条,政策法规4条,工作计划及总结2条,资金信息4条,主动公开目录1条,数据发布1条,其他公开(政务动态、政务开放日、文体活动)更新38条。本年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共收到上级指派留言21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并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4年,我办新收依申请公开24宗,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宗。其中,2宗予以公开,4宗部分公开,4宗不予公开,5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宗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5宗申请人主动撤销,1宗结转下年办理。
(三)其他媒体媒介信息公开工作
2024年,我办在各级媒体刊发街道重点特色工作正面报道,加强宣传引导。据统计,在“羊城晚报”、“南方+”“深圳Plus”等新媒体平台及“蛇口消息报”、“晶报”等传统纸质媒体平台上,全年累计发布了700余篇新闻报道,其中“打造家门口的国防教育课堂”、“国际化实习就业双选会”、“第二届西丽湖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大会”等多条特色工作报道,充分展示桃源街道最新面貌,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南山区政务公开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日常检测下发的错敏词、信息更新提醒等整改工单,快速响应、及时整改反馈;充分利用网站集约化平台内容纠错系统,避免人工校核可能出现的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网站平台内容真实准确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区政府和街道办有关规定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障监督,符合上级相关要求,明确政务公开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严谨性和时效性,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回复咨询。2024年,未出现投诉、举报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办较为圆满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文体活动公开数量较少;二是政务动态展现形式较为单一。
对此,在接下来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加强挖掘我街道内文体活动信息,及时发布文体活动、组织活动等内容;二是持续丰富政务动态发布的形式,运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使政务动态内容更丰富多样,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