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执法行动清理工作的连续性,便于统一高效管理,街道拟通过自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一家执法行动清理公司作为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桃源街道执法行动清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
49万元。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服务要求
1、按要求对桃源街道辖区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违法广告、招牌、乱搭建、乱堆放等实物进行拆除,并全部清理外运。
2、对清拆工程实行劳务清包,包括施工管理、操作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拆除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内所有违建,并清理所有拆除项目产生的废物。
4、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清理行动支出结算,清理行动实际累计费用不得超过中标价格,当实际费用达到中标价格或因服务单位主观原因导致清拆行动无法顺利开展,对执法进程造成严重后果时,合同自然终止。
5、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人员要求
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有相应经验,能充分胜任从事工程服务工作,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中标人派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招标人保留更换人员及中标人的权利。
四、资格要求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备查);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的;不存在未通过年检或未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9、投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工作方案、公司业绩等;
10.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或格式雷同的情况,则视为串标,我办有权直接废除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二)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9:00~18: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注:本项目无需报价,以《执法清理行动造价标准费用》中的单价据实结算,金额不超过支付上限人民币49万元。
五、评审方式
采取集体议事法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
六、投标文件格式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至我街道提交投标文件或在公告期内将投标文件寄至我街道,文件格式自拟。
供应商需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并将投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好密封工作。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采购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0755-26991706。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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