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权债务人:
我单位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请以下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持证明材料到本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相关法规处理。以下债务人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本单位履行义务。
债权人单位名称: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中国海外建筑(深圳)有限公司;
债务人单位名称: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昌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河宇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中新街18号
联系人:廖晋军
联系电话:0755-2692803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