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是:(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指定质量监督人员,并告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三)核查工程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有关质量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有关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是否健全,监督检验工程建设各方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或活动;(四)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以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五)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以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六)监督检查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和质量;(七)监督检查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在工程中的强制使用;(八)调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九)参加有关建设工程的各类执法检查以及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十)受社会委托,对建筑原材料、建筑半成品等进行检验检测。
南山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发布日期:2017-10-1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