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等规定,以及《关于2025年度面向南山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的通告》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面向南山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筹集社会存量住房5000套。
我单位按照筹集序位对已提交申请的家庭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家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一、筹集序位
第一序位为按审核通过的轮候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签约家庭。(详见附件1)
第二序位为按审核通过的轮候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家庭。(详见附件1)
第三序位为按审核通过的轮候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入围家庭。(详见附件2)
第三序位中,特殊家庭、有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有优先签约的权利。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网站公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机构”—“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住房服务”—“项目分配及退出公告”)。
三、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公示家庭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申请人对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我单位将根据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并予以处理。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
四、重要提示
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后续将发布签约相关通告,请本次公示的入围家庭密切关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申请人手机号码更换后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机信号不佳、短信屏蔽、电信运营商拦截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接收短信等现象),入围家庭申请人未在签约通告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南山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筹集协议》(以下简称《筹集协议》)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筹集序位由递补入围家庭依次进行递补签约,筹满即止。同时公示期间及签约前,经核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按规定取消其补贴申请资格。入围家庭签订《筹集协议》后,我单位统一将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请留意,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2号),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需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请申请人综合考量,按需选择适合自己家庭的保障方式。
五、咨询方式(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南山区常兴路162号,0755-26416724、0755-26924654、0755-26099907、0755-26919244。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8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