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媛媛: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对你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笨小鱼服装店的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案号为深南府行复〔2026〕274号。本机关已于2026年6月2日作出《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通知你终止本次行政复议。因通过你预留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前述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深圳市南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165号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复议中心,联系电话:0755-266588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