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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34469/2024-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7-29
名称: 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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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7-29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主要职责

办公室

负责局综合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请示报告、会议材料的起草修改、审稿工作;负责局会议组织、文件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工、人事、工资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局内部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和保密工作。

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各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拟定法治南山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法治建设课题的调查研究。

律师公证管理科(涉外法治工作科)

负责辖区律师行业和公证行业监管,指导、监督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师、公证员依法执业;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工作;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师、公证员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开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行为予以查处;负责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年审考核初审工作;指导辖区内律师行业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统筹协调全区涉外法治工作,拟订全区涉外法治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区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法治队伍建设等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商事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社区矫正科

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辖区社矫对象的接收、教育、监管、考察、奖惩及解除矫正等工作;组织司法所、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参与社矫工作。

法制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承担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及督导工作;衔接立法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解释、备案、归档和全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各执法单位执法事项清单的梳理、初审、上报;负责全区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行政复议科

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起草、制发行政复议文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负责行政复议相关系统及平台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业务宣传、培训、交流,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应诉科

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的诉讼法律事务,代理行政、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全区行政诉讼案件的备案、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应诉业务培训、交流,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法律事务科(区政府法律顾问室)

负责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全区各单位法律顾问工作;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区政府重要行政行为以及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的洽谈工作,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及重大合同;参与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统筹全区法律事务集中办理工作,对纳入法律事务集中办理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对重大疑难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专项法律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