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司法局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南山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三、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法治政府考评及督导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承担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开展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统筹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及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协调、指导、监督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的建设。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管理、协调、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及监督下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南山区委大楼13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755-26563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