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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5-0115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5-30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5】2507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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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劳人仲案【2025】2507号

发布日期:2025-05-30  浏览次数:-

成都医联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马利利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5】2507号),诉求为:

  1.请求依法裁决确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深圳正夫齐贝口腔门诊部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11月15日解除;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正夫齐贝口腔门诊部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26日产假期间工资差额63546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正夫齐贝口腔门诊部向申请人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9110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正夫齐贝口腔门诊部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未休年休假工资10168元;

  5.请求被申请人一深圳正夫齐贝口腔门诊部按照申请人实际工资补缴申请人在职期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4年11月15日的全部公积金;

  6.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正夫齐贝口腔门诊部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13500元;

  7.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二成都医联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项至第六项请求中被申请人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正夫齐贝口腔门诊部向申请人出具离职证明原件。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5年7月17日14:30在庭审室10(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四楼4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