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信吊装租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马海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5】2259号),诉求为:
1、请求深圳市德信吊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863.38元;
2、请求深圳市德信吊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0000元;
3、请求深圳市德信吊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2月4日停工留薪期工资72000元;
4、请求深圳市德信吊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8000元;
5、请求深圳明途吊装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5年7月7日14:30在庭审室10(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四楼4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