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然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凌子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5】628号),诉求为:
1、请求深圳市华然传媒有限公司、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支付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8219.45元;
2、请求深圳市华然传媒有限公司、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支付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提成工资2995元;
3、请求深圳市华然传媒有限公司、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支付报销款(系充值被申请人工作手机电话号码的话费)100元。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5年6月19日上午9:30在庭审室10(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四楼4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