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3050075449597/2024-01985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4-11-15
深南劳人仲案【2024】7365号
2024-11-15

深南劳人仲案【2024】7365号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次数:-

深圳市奥华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如雪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4】7365号),诉求为:

  1、请求确认与深圳市奥华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06月04日至2024年08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请求深圳市奥华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2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小计金额4442.30元;

  3、请求深圳市奥华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04日期间年休假工资差额,小计金额1057.50元;

  4、请求深圳市奥华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小计金额15804元。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5年1月2日上午9:30在庭审室10(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四楼4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