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梅宝实业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
本委已受理庄均才诉你及深圳市长发储运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惠州市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惠州方直鼎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五被申请人)、惠州方好实业有限公司(第六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4】7165号)。因变更本案第二及第三被申请人送达方式,开庭时间已变更。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2:30在庭审室5(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三楼30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