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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4-0113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7-17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4】4362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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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劳人仲案【2024】4362号

发布日期:2024-07-17  浏览次数:-

天津大杰致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孙瑜沁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4】4362号),仲裁请求为:

  1.天津大杰致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6日拖欠的正常工资差额,小计金额:9585.17元;

  2.天津大杰致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小计金额:100480.81元;

  3.天津大杰致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小计金额:6000.00元;

  4.山西美图美事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天津大杰致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9月9日下午2:30在庭审室9(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四楼40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