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4-0098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6-21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4】3958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南劳人仲案【2024】3958号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次数:-

深圳市优迪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雷研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万靓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4】3958号),仲裁请求为:

  1.清水湾(深圳)自动驾驶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支付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工资差额,小计金额:70720.78元;

  2.清水湾(深圳)自动驾驶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因拖欠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工资加付应付金额的100%赔偿金,小计金额:70720.78元;

  3.清水湾(深圳)自动驾驶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律师代理费,小计金额:5000.00元;

  4.清水湾(深圳)自动驾驶智能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承担申请人因申请财产保全保险公司出具担保函费用及保全费用;

  5.深圳一清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优迪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雷研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7日下午2:30在庭审室11(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停车场东侧)四楼40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