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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49597/2024-0089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6-13
名称: 深南劳人仲案【2023】9331号至9337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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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劳人仲案【2023】9331号至9337号

发布日期:2024-06-13  浏览次数:-

深圳市浪味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胡礼超、吴丽飞、刘小惠、谢亿欣、郑俊亮、蔡晓松、谭小贞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南劳人仲案【2023】9331号至9337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

  一、确认7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准许9331号申请人撤回关于请求报销款及垫付采购车辆资金的仲裁请求;

  三、准许9336号申请人撤回关于请求报销款的仲裁请求;

  四、由被申请人支付9331号申请人2023年2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的工资78000元;

  五、由被申请人支付9332号申请人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的工资5040元;

  六、由被申请人支付9333号申请人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的工资5040元;

  七、由被申请人支付9334号申请人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的工资4410元;

  八、由被申请人支付9335号申请人2023年7月13日至7月30日期间的工资3906元;

  九、由被申请人支付9336号申请人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的工资12600元;

  十、由被申请人支付9337号申请人2023年8月4日至15日期间的工资1344元。

  本公告已于2024年6月13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城1标段1栋304。你可到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南停车场东侧)一楼立案大厅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5-26562292)。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