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9549K/2026-0007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2-25
名称: 双方办理复婚登记后,能否补领双方之前办理的离婚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2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双方办理复婚登记后,能否补领双方之前办理的离婚证?

发布日期:2026-02-25  浏览次数:-

  不能。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5〕23号)第六十九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或丧偶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恢复婚姻关系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