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5〕23号)第六十九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或丧偶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恢复婚姻关系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
双方办理复婚登记后,能否补领双方之前办理的离婚证?
发布日期:2026-02-25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305007549549K/2026-0007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25 |
| 名称: | 双方办理复婚登记后,能否补领双方之前办理的离婚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25 | |
| 主题词: | |||
不能。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5〕23号)第六十九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或丧偶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恢复婚姻关系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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