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索引号: | 000000-02-2020-11510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南山区会计核算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4-03 |
名称: |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 | ||
文号: | 财会〔2019〕24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主题词: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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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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