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区直党政机关各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2、审核各核算单位的原始凭证,并按核算要求,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总账及明细账。
3、审核和监督各单位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制度,负责监督各单位的财务活动,协助单位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4、做好月末结账和银行对账工作,出具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各核算单位;年度终了及时做好年终结算工作,出具各类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并及时报送各核算单位和财政。
5、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做好会计凭证、账册、各类报表的整理、装订工作,并及时将会计档案移交中心档案室。
6、指导、协助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做好核算单位的年度决算填报工作,及时提供核算单位所需的各类财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