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1日至8月18日,区委第2巡察组对区科技创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在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会议,按照“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清单,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位、传导到个人,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及区委工作安排方面
1.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系统理论学习方面
局党组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坚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落实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政策,推动辖区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2)学用紧密结合方面
一是围绕发挥专项资金服务“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重大部署作用,结合主题教育学习,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一线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为出台具有南山特色的核心技术攻关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二是结合南山区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征集、底层核心技术调研,制定人工智能相关扶持政策,以通用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探索、智能算力芯片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强化政策资金牵引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加速核心技术攻关及核心技术应用进程。
2.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方面
(1)系统前期调研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政策制定前期调研工作。2023年,我局对多地的人工智能政策体系进行了走访调研,并且先后调研走访了辖区五十余家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民间智库,广泛征集吸纳各方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南山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此外,经深入学习对比先进地区科技政策、多轮讨论完善,我局还出台了《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及《南山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大幅增强项目科学引领、前瞻布局的主动性。
二是设置“高成长性国高支持计划”,综合考量企业规模、投入的成本等因素来设置资助门槛和资助上限金额,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引导国高企业“树标提质”。
三是及时开通科技计划并拨付专项资金,2023年《南山区促进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措施》开通比例达92%,且多数在当年完成拨付。
(2)准确编制预算方面
一是修订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及科技金融贴息支持计划,进一步提升政策支持的精准性。同时,加强与统计部门联动,与区统计局就研发统计核算沟通,了解企业研发投入情况,提前摸底政策预算,保障预算准确、合理可控。
二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通过梳理科技计划往年实施情况,提前摸底2024年度拟支持项目,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各支持计划支出额度并报区财政局审定。同时按照预算编制,严格把关各支持计划支出金额及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3)及时印发制度方面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系列文件规定,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同时将以新一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修订为契机,进一步修订资金管理相关系列文件并及时印发。
3.增强专项资金服务市、区重大战略部署效益方面
(1)完善资助体系方面
一是聚焦“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结合南山区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在人工智能等重点科技领域,出台《南山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二是实施高成长国高支持计划,支持力度进一步向中小科技企业倾斜,同时积极争取市级支持政策覆盖南山区中小科技企业。
(2)均衡资助结构方面
加大对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构建“创新平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育成示范”的全链条政策支持体系。2023年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类支持计划资助金额较2022年大幅提高。同时,修订完善“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高成长性国高支持计划”、“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计划”,适当降低该3类支持计划支出占比,均衡资助结构。
(3)革新资助模式方面
一是设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计划”、“重点科技创新类机构支持计划”等事前资助类项目,进一步加大事前资助力度。
二是新增制定《南山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其中,“支持应用场景建设”支持计划灵活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按照“事前立项、分期资助”形式,针对性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及应用。
(二)关于履行专项资金主管监管责任,精细化管理方面
4.项目事前设计方面
(1)夯实项目论证方面
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论证流程,完善操作规程、申请书及项目合同书,提高项目申报条件及材料设置的科学性。同时加强与市科创委信息互通及联动,采用“全程跟踪、实时反馈”的动态监督模式,及时掌握项目最新进展,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实时监督。
(2)加强政策宣传方面
一是会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讲服务,2023年开展政策宣讲30余场活动。
二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定期开展“专家坐诊”和政策宣传活动,推动科技园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能力和支持力度,解决企业国高辅导服务“最后一百米”问题。
三是广泛开展国高相关政策宣讲培训活动。2023年在全区各重点科技园区举办“百名专家进万企”大型公益系列活动36场,帮助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划和政策申报指引;联合园区运营方,采取一对一发动、上门走访等形式开展国高政策宣传等培育服务,累计实地上门服务重点企业1988家。
四是每次政策开通申报前,通过产业资金平台向在库企业发送申报短信,告知企业咨询电话、申报路径,提醒在库企业及时申报,并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
(3)优化合同评价导向方面
坚持公正公平的合同评价导向,统一合同审核通过和不通过的企业费用单价标准,并要求评审机构在完成专业性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协助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发动工作,精准引导优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高认定,进一步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
5.项目审核把关方面
(1)资金发放方面
围绕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资助金额计算问题,我局已与区财政局、区企服中心多次沟通,并追缴相关资助资金。同时修订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避免产生同类问题。
(2)对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把关方面
一是完善告知承诺制,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中新增相关要求,明确告知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需由具备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出具。
二是修订完善高成长性国高支持计划等需申报对象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操作规程,要求企业在申报时除提供审计报告外,还需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不超出其胜任能力的执业承诺书。
6.资金监督管理方面
强化与区企服中心联动,及时报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申报专项资金的申报主体相关信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协同区工信局及区人资局追缴相关资助资金。
(三)关于加强落实“两个责任”,防控专项资金廉政风险方面
7.“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方面
一是在八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结束后,局党组召开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区纪委全会精神,并根据最新精神进一步部署了本单位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力推动党组、党支部、各科室、部门责任全覆盖、真落实。
二是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专项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以律己、遵规守纪,汲取教训,引以为鉴。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方面
局党组班子成员围绕专项资金领域涉及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对分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切实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3)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召开科技创新领域廉政教育会议,会上重点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科技部系统发生的四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广东省及深圳市科技系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坚守理想信念,绷紧纪律之弦,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8.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范廉洁风险方面
(1)委托第三方机构方面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明确项目申报、形式审查等环节除个别特殊项目外,不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部由我局工作人员完成。严控第三方机构委托适用范围,对需要相关领域专家协助的事前类资助项目评审、项目评估、项目验收、资金审计等专业性工作,审慎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南山区科技资金项目评审管理规定》,对于委托开展的项目评审、项目评估、项目验收工作,详细制定项目评审、评估及验收方案,进一步明确流程、规则、专家选取要求等内容,安排局内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现场评审、评估及验收工作,确保评审、评估及验收工作公平公正。
(2)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方面
结合往年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提前摸底梳理2024年拟支出项目,并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费2024年预算盘子,合理编制各子项目及相应预算。我局将对专项资金管理费下设的同一“子项目”支出事项,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
(3)禁止中介机构代理申请方面
一是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讲服务,告知企业政策申报平台,讲解政策申报注意事项,明确告知企业自行申报科技计划,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二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中新增相关要求,明确告知企业申报科技计划必须自行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等要求。同时,要求企业领取资金时再次递交《科研公共信用承诺书》,对其未使用中介机构申请资助等情况作出承诺。
9.科技金融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方面
(1)健全查重机制方面
一是与区工信局协同追缴企业违规领取的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资金。
二是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系统查重机制。
(2)严格执行标准方面
修订完善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政策及配套操作规程,明确资助范围和企业类型,后续将严格按标准执行。
(四)关于彻底整改巡察反馈、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方面
10.企业资质审核方面
一是出台《南山区科技资金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前、资金拨付后两步核查措施制度化、机制化,强化与区企服中心联动,有效遏制企业利用信息时间差违规领取资助资金。
二是完善告知承诺制,在项目申请书中明确告知企业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并要求企业领取资金时再次递交《科研公共信用承诺书》,对其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作出承诺。
三是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违规领取的资助资金。
11.项目审批发放方面
一是出台《南山区科技资金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前、资金拨付后两步核查措施制度化、机制化,强化与区企服中心联动,有效遏制企业利用信息时间差违规领取资助资金。
二是完善告知承诺制,在企业填报项目申请时明确告知注册地等方面要求,并要求企业领取资金时再次递交《科研公共信用承诺书》,对其注册地等情况作出承诺。
三是通过司法程序追缴注册地迁出企业违规领取的资助资金。
12.完善信息数据共建共享机制方面
加强与区政数局、区企服中心等部门协同,建立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平台目前已实现企业基础数据抓取功能,有效减少需企业手工录入的数据,简化申报手续,避免人为差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区委和巡察组要求,坚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科创力量。
一是要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局党组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建章立制。局党组将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细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是要坚持求实求效,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局党组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巡察整改为抓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凝心聚力谋发展促改革抓创新,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促进科产教融合发展,为南山建设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88168125;电子邮箱:nsqkjj@szns.gov.cn。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党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