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山区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保障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科室合力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发布、留言回复等审核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变更备案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区教育局全年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页面、南山教育信息网、微信、新闻通气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媒体见面会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多家纸媒、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新闻2532条,被转载数千次。“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0余条。全年向“湾区消息”APP及 “创新南山”公众号采用投稿48篇,南山教育信息网发布“南山教育新闻”56条,校园新闻2000余条。强化“互联网+”服务民生。全年回应依申请公开30宗,回复群众各渠道留言5420条,及时做好教育信息栏目维护,发布信息约3000条。上报党政信息获教育部及省市区刊发,部分得到市、区领导批示肯定。我局被《中国教育报》评为“教育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被《小康》杂志社评为“2021年度中国民生决策创新典型”,被《南方日报》评为“2021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卓越奖”。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区教育局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坚持做好基础教育领域各项相关政策的公开,特别是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结果公开,并及时主动公开教育局招生工作咨询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和监督。编制《南山区义务教育领域标准化目录》向社会公开。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人大建议50件,其中由我局主办、承办或分办的38件,汇办的12件;政协提案30件,其中由我局主办、承办或分办的17件,汇办的13件,均按期办理并已按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南山区教育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信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下一步将不断提升“南山教育公众号”“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页面”“南山教育信息网”等政府公开信息的品质,配备相对稳定的教育宣传与舆情工作人员加强指导,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2022年,区教育局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要求,指导教育系统各校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公开信息质量;同时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宣传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立足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加强对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教育领域重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新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信息,正向引导舆论,引导公众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信息处理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南山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