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办学品质,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南山区教育局于2023年8月4日至8月13日,就《南山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本次公开及采纳意见情况如下:
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
索引号: | 114403050075494503/2023-0009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南山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 |
主题词: |
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办学品质,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南山区教育局于2023年8月4日至8月13日,就《南山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本次公开及采纳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保障教职工待遇”中,建议降低全园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与政府补助收入之和的比例。 | 不采纳 |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22〕7号),“全园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与政府补助收入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与政府补助收入之和的比例暂不调整。 |
2 | 希望扩大政府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 | 不采纳 |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22〕7号),“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用途使用补助经费,应当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开展师资培训等”,暂不扩大财政资金经费使用范围。 |
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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