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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50075421285/2024-0008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7-17
名称: 南山区集体资产发展服务中心(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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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集体资产发展服务中心(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07-17  浏览次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资产和政府公共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集体企业(含股份合作公司)及政府公共物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集体企业(含股份合作公司)做好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等工作,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三)负责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协调处理集体资产产权纠纷;负责集体经济综合监管系统运营和维护;指导集体企业的资产评估、产权变动及产权交易。 

  (四)负责股份合作公司深化改革,拟订并执行转型发展政策,指导股份合作公司进行公司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 

  (五)负责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六)负责做好股份合作公司人才培养、人员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做好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工作。

  (七)负责协助处理涉及股份合作公司的信访工作。

  (八)负责政府公共物业的清理核实、产权管理,代表区政府统一接收、购置和配置政府公共物业。 

  (九)负责政府产权的社区公共配套物业的产权管理和使用管理。

  (十)负责政府经营性物业的运营、管理和保值增值。

  (十一)负责政府公共物业、区属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公司所涉及物业资产及产业空间综合协调统筹规划。

  (十二)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