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南山区招商街道兴华工业大厦五栋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及现场公示。
南山区招商街道兴华工业大厦五栋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山区 | 招商街道 | 兴华工业大厦五栋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飞高至卓实业有限公司 | 13983 |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不含清退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2 | 南山区 | 招商街道 | TCL科技大厦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华港金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228 |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不含清退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3 | 南山区 | 南山街道 | 利丰雅高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方向调整) | 深圳市润璟实业有限公司 | 21281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5625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本次公示期为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3日(1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11楼),联系电话:26663792,联系人:方工。
特此公示。
附件:
1.南山区招商街道兴华工业大厦五栋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南山区招商街道TCL科技大厦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南山区南山街道利丰雅高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方向调整)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关于南山区招商街道兴华工业大厦五栋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1.附件1:南山区招商街道兴华工业大厦五栋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jpg
2.附件2:南山区招商街道TCL科技大厦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jpg
3.附件3:南山区南山街道利丰雅高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方向调整)拟拆除范围示意图.jpg
4.南山区招商街道兴华工业大厦五栋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