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5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7月9日
《2025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5MB2D06010E/2025-0005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9 |
名称: | 关于《2025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 |
主题词: |
《2025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5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7月9日
《2025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南山区 | 西丽街道 | 百旺信工业园四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0617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功能; ③拆除范围内应落实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15%的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城市规划或者其他相关规定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④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羊台山公园管理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⑤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5年7月9日起至2027年7月8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联系方式:0755-2656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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