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证件办理

办理婚姻登记时,对当事人提供的照片有什么具体要求?

时间:2022-06-09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分享到: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时,应当提交双人彩色3张2寸彩色合影照片;办理离婚登记、补领离婚证时,应当提交单人2张2寸单人彩色照片。照片为近6个月内拍摄;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头部应占照片的2/3。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3050037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57920号-1

公安备案号:44030502001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