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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5-25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5〕23号),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提交的婚姻登记证件照,应当为同一底版、单一底色的近期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不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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