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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25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5〕23号),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提交的婚姻登记证件照,应当为同一底版、单一底色的近期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不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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