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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8来源: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家庭或者单身残疾人居民,未购买过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住房货币补贴,且残疾人家庭成员或者单身残疾人居民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年3000元。本办法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本办法所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残疾人。本办法所称家庭成员和单身居民按照本市保障性住房申领的相关规定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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