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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6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并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投诉和举报。
民政部门统一负责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自受理投诉、举报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调查,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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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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